雙重標準 馮智活
寫於2000.7.9大多數人是不喜歡別人遲到,但自己遲到時卻有很多好的理由來原諒自己,這是雙重標準。香港路少車多,駕車者往往互不相讓,我有時見到有車輛不守秩序在車龍前方強行插入,心裡會怪責這些自私的行為。但有時自己也會一時心急或行錯線也要強行插入車龍,自己不一定很守秩序。我們往往對人嚴對己寬,這是雙重標準。
耶穌說:「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 6:31,另見 太 7:12)要求別人做的,先要求自己做,若自己不願做,就不配要求別人做。希望別人尊重自己,自己先尊重人;希望別人關心自己,自己先關心人;希望更多的愛,自己要學習愛人;期望別人寬恕自己,必須學習寬恕人;渴望別人幫助自己,自己要多幫助人;希望別人體諒自己,自己要多體諒人……
講是多麼容易,行出來就難得多了。我自己也努力地學習,對別人不可要求太高,但對自己卻有很高的要求。其實這也是雙重標準,但不是對人嚴對己寬,而是對人寬對己嚴。
耶穌繼續說:「你們不可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路 6:37-38)你信這些話嗎?你會這樣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