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 2003-05-26
騙綜援389 宗暴升65 %
社會福利署上年度揭發騙取綜援個案達三百八十九宗,較對上一年度大幅飆升六成半,是過去五年來錄得最多宗數,涉及多領的綜援金額達二千二百五十萬元,逾半屬隱瞞或虛報入息個案,當中以老人綜援個案為主。有學者指,部分長者雖與家人同住,但未必獲家人供養,當局應詳細了解長者本身生活狀況,避免令長者頓失依靠。
社署上年度經調查證實的騙取綜援個案中,五成四屬隱瞞或虛報入息,兩成半屬隱瞞或虛報資產總值,其次為騙取住屋津貼,及隱瞞離境紀錄等,涉及多領的綜援金額較對上一年度增加逾一倍,而各類詐騙情況均較對上一年度大幅上升六成半以上。
被揭發的騙取綜援個案中,一百零七宗已轉介警方跟進,其中七宗已被定罪,而其餘案件警方仍在跟進調查,最嚴重的個案涉及多領金額達十四萬一千多元,該名受助人被判監九個月,緩刑三年。
部分不獲同住家人供養
該署發言人指,近年市民舉報的懷疑濫用和詐騙綜援個案持續上升,上年度共接獲三千一百五十六宗熱線舉報及一百九十一宗郵簡舉報,加上該署去年四月起增加兩隊特別調查組人手處理個案,故令經證實的騙取綜援個案大幅增加。而根據特別調查組分析,多領綜援金個案中以老人個案為主。
發言人解釋,部分領取綜援長者所報住的地區,或是申報與很多家人子女同住,都是有可疑之處令調查組進行深入調查,但強調調查層面廣泛,每個類別都會作出深入了解。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學系講師張超雄指,部分申領綜援長者雖與家人同住,但不獲家人撫養,「根本唔夠食」,有實際生活需要才領取綜援,認為當局不應單以地區估計長者生活情況,應深入了解長者本身生活情況及與家人關係等,否則會令長者失去依靠。但他認為,在現時二十七萬領取綜援個案中,騙取綜援個案只佔約百分之零點一,情況不算嚴重。
社署在揭發因詐騙而多領綜援金額個案後,會要求受助人盡快清還所有多領款項,甚至會立刻終止領取綜援金資格,而詐騙綜援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