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民主論壇

馮智活(社會民主論壇召集人)  
劉山青
(社會民主論壇執委)      
符偉樂
(社會民主論壇秘書)    

20011120日(星期二),下午六時正,到太古廣場地下典禮場地,抗議特首董建華連任,但受到警方非法攔阻,非法禁固,人身自由受侵犯,故於20011123日(星期五)到警察投訴科投訴。  

當日事發經過:

l         事前警員劉海通多次致電馮智活,得悉行動細節,包括在地上滾出熟雞蛋、不會使用揚聲器、有橫額一條、人數不會超過十人等。

l         20011120日(星期二)下午約於五時十五分馮智活劉山青在地庫(basement)飲茶。約五時三十分警員劉海通及其上司()幫辦(二人均著便衣)找到他們後坐下,警員劉海通詢問馮智活有多少人會到埸,並表示太古廣場管理階層不歡迎他們,但沒有進一步解釋原因及透露警方有何行動。馮智活表示會按原定計劃抗議。

l         約十分鐘後警員劉海通()幫辦離開馮智活劉山青二人,之後符偉樂到達。其後符偉樂離開餐廳,乘扶手電梯由地庫到達地下(ground floor)時,被穿便衣自稱警員之人士截停要求搜身,符偉樂要求有第三者在場才被搜身,符偉樂於是乘扶手電梯到地庫行到馮智活劉山青二人處。

l         約五時五十分馮智活劉山青符偉樂三人離開餐廳,馮智活付款,劉山青符偉樂先行到扶手電梯,欲由地庫上去地下,二人被劉海通()幫辦、另約四至五名便衣人員(沒有表露身份,沒有掛証件在身上,可能是警員)、及三至四名穿藍色製服人員(相信是太古廣場保安人員)以身體阻擋乘電梯上地下。當馮智活行到電梯時也被他們以身體阻擋不准乘電梯到地下。

l         馮智活於是由就近之門口進入停車場,沒有人跟隨他,他行樓梯上到地下商場,並未受到任何人士阻撓。約於六時十分他行近典禮場地外圍(在紅色圍繩外面),當時他看見特首董建華及一眾嘉賓大家手持酒杯交談,樂隊並未奏樂,馮智活向典禮場地方向大聲喊叫「老董滾蛋」兩次,有幾名便衣人員及幾名穿藍色製服太古廣場保安人員(兩者合共約六至七名)在他身邊以身體推撞他,有大批記者擁前來拍照訪問,他邊閃避邊行到一處彎腰在地上向無人之處(在典禮場地及太古廣場大門口之間)滾出兩只熟雞蛋,他不斷被穿藍色製服人員及便衣人員以身體推撞,警員劉海通以手攔阻他示意希望他行到出口處,他避開警員劉海通並斥罵被警員劉海通出賣。開始留意有樂隊正在演奏。他邊行邊向記者訴說始末。由始至終他均在典禮場地外圍(在紅色圍繩外面)。

l         劉山青被阻擋乘電梯後,步入停車場,被便衣警員跟隨,被阻止到達地下,他要求經地下離開太古廣場也被拒,於是行到連接太古廣場之地鐵通道,進入地鐵範圍才有自由,但當行到地鐵另一通道行人天橋時也遭便衣警員攔截,他表示要行到並非太古廣場之地點也被拒,失去人身自由,直至在太古廣場地下之典禮完畢彼才重獲行動自由。

l         符偉樂被阻擋乘電梯後,進入停車場,但一直被便衣警員及太古廣場保安人員(共約六至七名)阻擋到達地下,被困在地庫,直至典禮完畢彼才獲自由。  

我們希望警方公開解釋及道歉:

1.   太古廣場不歡迎我們三人,是否合理?我們犯了何罪?做了什麼事?為何警方要為私人公司執行不合理的要求而攔阻我們到商場地下,而當時該處不是禁區而是任何人皆可到之地方?

2.   當時馮智活並沒有如警方向記者所言被帶離會埸,警方故意以假消息誤導公眾以為馮智活犯錯而遭警方扣押藉以醜化示威者。

3.   警方又向傳媒表示只是維持秩序,沒有阻攔示威人士,蓄意欺騙公眾。

4.   劉山青離開太古廣場時被警方跟蹤並阻止他再進入太古廣場範圍,這是等同非法禁固及嚴重侵犯市民人身自由。

5.    符偉樂一直被便衣警員攔阻,被困在地庫,等同非法禁固。